关于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1-11-29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决定在全校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内容类别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意义。具体形式分成三类。
(一)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二)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三)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三)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任何外部链接。
(五)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左右的简介。
(六)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四、参赛方式和时间
将参赛作品依照“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二级部门)+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格式命名,于12月3日前发至电子邮箱289480321@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