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校园各部门网站及所属媒体(新媒体平台),是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重大活动及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校园文化、招生就业、展示部门形象、进行舆论引导,扩大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主要平台。为展现学校良好的形象,推动学校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学校各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建设,提高站位。
各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照国家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网络阵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做到全面宣传展示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发展成就,打造“清朗和谐”的网络育人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着力打造高质量网络文化育人体系,讲好应院好故事,发出应院好声音。
二、健全队伍,明确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巩固建设一支思想端正、素质过硬、相对稳定的兼职新闻宣传信息员、新媒体联络员、网管员、网评员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写、发布、上传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兼职新闻宣传信息员、新媒体联络员、网管员、网评员工作期间的表现,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更新,内容规范。
把握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努力提升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和引导力。内容更新要及时,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发掘更多有价值的新闻线索,报道内容更加丰富,语言更加生动鲜活。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部门发布内容均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发布,发布的信息应建档留存,以备核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随时关注本部门的网站及所属媒体日常运维情况。账号和密码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外泄,并及时修改密码,如因密码外泄或默认密码未及时修改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部门负责。发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请立即向党委宣传(统战)部和信息化管理中心报告。
五、巩固提高,持续提升。
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22年8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排查本部门在网站及所属媒体,管理上的疏漏和安全隐患,清除长期无内容、失效的信息。新设机构尽快建设本部门网站,机构名称有变的部门尽快变更网站名称。
2022年9月30日前,党委宣传(统战)部、信息化管理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各部门网站及所属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六、相关说明
1.自查后,请填写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自查表(附件一)在8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杨玥OA邮箱。
2.需制作网站的部门请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王龙(610271)联系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统战)部、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2日
附件一:《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自查表》
部门名称: 自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所属网站 |
名称 |
|
地址 |
|
管理员 |
|
审核人 |
|
主要板块及其更新频次(或最新更新时间) |
1. |
2. |
3. |
4. |
5. |
… |
所属新媒体账号 |
名称 |
|
地址 |
|
联络员、管理员 |
|
审核人 |
|
主要板块/栏目及其更新频次 |
1. |
2. |
3. |
4. |
5. |
… |
自查情况简述 |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