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开展
“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建立我院精神文明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巩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根据学院党委、学院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在我院开展2016年“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处室”评选范围为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文明家庭”评选范围为学院全体已婚在职职工家庭和离退休职工家庭。“文明职工”为学院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参照附件标准执行。
三、评选步骤
1.自查自评。根据学院文明创建目标,各总支依照《文明处室评选标准》、《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文明职工评选标准》(见附件),组织全体人员,利用专门时间,开展评比工作。
2.民主推荐。“文明处室”的推荐,以总支为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投票的方式,根据条件和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推荐1个“文明家庭”和“文明职工”候选名额。各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12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党委宣传部。
3.核查综合。在各总支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查,由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结果。
附件:“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办法(请下载)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