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9“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9“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9〕66号)文件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我校将推荐参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着力培养担当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我校声誉,展示我校的良好形象,传播我校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9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名额
各党总支推荐符合条件人员1名。
四、有关要求
1.开展2019“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推选的教师一定要有代表性,对于各总支推选的候选人,校内将组织集中宣传。
3.评选程序
各总支推荐,学校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五部门根据推荐材料联合评选,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4.材料申报:
(1)各总支要认真填写《2019“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并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3张;有条件的可同时制作个人事迹视频(限20分钟内)
(2)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1份,经本单位党总支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0月27日前报送宣传部(办公楼40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420205308@qq.com,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复印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钊 617070
附件:2019年“感动中原”年度人物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