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人才工作的
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扎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建强宣讲人才队伍,推动宣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人才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数量及负责部门
1.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推荐不超过3人,党办负责。
2.全省高校中层骨干。
高校党务、宣传、社科、学生部门负责人和理论工作者、近三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等,推荐不超过5人,宣传部负责。
3.全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
历届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省高校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推荐不超过5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负责。
4.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历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奖人员、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全省高校辅导员精品项目主持人等,推荐不超过3人,学生处负责。
5.全省大学生骨干。大学生理论学习社团骨干、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青马”工程学员等,每校推荐不超过3人,团委负责。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论水平。勤于学习,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或在政治、经济、管理、教育、党的建设等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或工作实绩。
3.宣讲能力。热爱宣讲事业,具有丰富的宣讲经验和创新本领,善于与师生群众沟通交流,能够运用易于接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强,讲授方式灵活,宣讲效果好。
三、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审核把关,务于2020年5月27日中午12点前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至宣传部邮箱hnyyxcb@163.com。
联系人:周燕
联系电话:610677
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宣讲团人员推荐表
2.全省高校中层骨干宣讲团人员推荐表
3.全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宣讲团人员推荐表
4.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讲师团人员推荐表
5.全省高校大学生骨干宣讲团人员推荐表
6.汇总表
2020年5月22日